农民“贷款难”历来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怎样发挥金融组织和机构的积极性,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对农村经济发展给以有力的支持,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在支农小额贷款方面做出了成功的探索和尝试。20世纪80年代,尤努斯教授通过在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的孟加拉国设立农村银行(“格莱珉银行”),为最贫困的个体农民提供最基本的无担保小额贷款,以便使他们从无以谋生的贫困境地中获得生产自助的最低贷款。过去三十年中,尤努斯教授创立的“格莱珉模式”已经遍布世界,甚至在中国也有过尝试。然而,由于我国农村已经大多基本解决吃饭问题,关键是怎样继续发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缩小城乡收入差别。所以,在我国农村应用尤努斯教授的办法去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还是远远跟不上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的。这就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寻求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金融机制和工具。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之后,农民“贷款难”的呼声,已经从购买化肥、种籽等生产资料的小额资金需求,转变为对农业、畜牧养殖业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一些较大资金的需求,即大额贷款需求。
农民贷款难,就难在农民的信用程度低、抵押能力低,和金融机构回收贷款风险大的问题上。怎样克服这种困难,寻找以较大额度资金支持农民生产,特别是支持具有相对高风险的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面,向金融机构已有的管理、服务经营模式提出了新挑战。
据了解,山西省运城地区的永济市农村信用联社对此做出了创新和成功的尝试。从2002年开始,该信用联社率先尝试鼓励和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山西粟海集团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基础上,与农户建立起了“农户贷款,公司担保”的新型利益联结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担保方式把企业、信用社、农户三方用利益机制连接起来,既有效防范了信用社的金融风险,也最大可能地满足了农民进一步发展规模经济的贷款需要,还推动了农业和畜牧产业的产业化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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