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赵晓松
1 中国兽药的“山寨文化”
山寨对于中国人是再熟悉不过的词语,市面上大大小小的山寨货满足着较低消费层次的人们。从享誉全球的奢侈品大牌,到商场不闻其名的各色小吃,山寨已经成为中国商品生产的一种文化。
山寨是懒惰,也是捷径,更是节约;山寨不是劣质,而是仿制并具有效力。因此,山寨作为一种文化,满足着国人生活的便宜。对于占领畜牧业大盘的饲料、兽药也无法“幸免于难”。
据报道“目前,我国兽药市场流通的国产兽药商品90%以上都是源于国外兽药的仿制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山寨货”。
为了解其庞大数据产生的原因,我们就要知道什么是“仿制品”。我国新兽药分为5类:
其一类新兽药就是完全创新,国内外市场未销售的原材料及制剂。而二类新兽药则是国内未上市销售,但国外已上市销售的原材料及制剂。便是所谓的“山寨货”。
对于一个完全创新的兽药,在国外,从研发到上市最少需要10~15年的时间,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内有些兽药研发单位,产品上市后研发者痛哭流涕的追忆自己青春的原因。不仅耗时并且伤财,据统计,现在我国兽药企业申报二类新兽药只需2~3百万,最多5百万,投入成本远低于自主完全创新,那么对于大多数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国内兽药企业来说,高投入、缓回报便是放弃研发新兽药的主要原因。
截止2016年上半年,我国共批准二类新兽药7个,分别是马波沙星注射液、马波沙星、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灭活疫苗(1型,NM01株)、水貂出血性肺炎二价灭活疫苗(G型DL15株+B型JL08株)、赛拉菌素滴剂、赛拉菌素、猪肺炎支原体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2 劳民伤财创“李鬼”
兽药商品市场同质化严重,可以说是对于兽药原料的一抄再抄,所谓“同质化”是指同一大类中不同品牌的商品在性能、外观甚至营销手段上相互模仿,以至逐渐趋同的现象,在商品同质化基础上的市场竞争行为称为“同质化竞争”。这也就抑制了企业对二类新兽药的研发。
由于知识产权,专利等在我国的保护力度相对薄弱,任何一家企业投入大量人、物、财力都绝对不是为了创造出一个个“李鬼”。因此,增强对专利的保护力度是让企业安心原创的关键。
3 研发主体的更改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原因,我们的兽药制药企业(不论是老国营企业还是新的民营企业都不能尽快成为新兽药的开发主体)。因此,也不能有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从靶点研究到产品上市的完善的兽用创新药物研究平台。没有这样的平台是不可能搞出真正有竞争力的创新药物。
国外兽药研发是以企业、研究院为主体,而我国则是由专业院校和国家研究院所来承担。研究课题的不断入库,而经费不足。因此,仅靠国家主导还是难以有效推进,毕竟国家层面的投入相对有限。
4 轴与链的磨合
市场经济促进人类物质文明的高速度发展,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企业与研究员就好比自行车上轴承与链条的关系,磨合期越久,效率便会越低。事实上,学者的重名轻商与商者的“唯利是图”偏偏呈对立状态。前者“学而优则仕”深入探究是研发的动力。而对后者而言,对于新兽药的投资必然选择市场价值,效果,毒性,工本等皆具优势的兽药进行研发,而不单一从技术角度判断产品开发价值。所以,轴与链的长期磨合也是造成建立兽药研发平台的一大障碍。
原创文章,作者:双鱼女女,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4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