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自1986年施行以来,对于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纪念《渔业法》实施25周年,进一步促进渔业法制建设,我部拟会同全国人大农委和国务院法制办于6月下旬在北京联合召开《渔业法》施行25周年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会内容
(一)总结《渔业法》颁布实施25年来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分析当前渔业法律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渔业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三)部署安排进一步贯彻落实《渔业法》等法律制度,提高依法治渔能力等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沿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内陆有关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有关处(室)负责人;
(二)全国人大农委、国务院法制办和我部领导将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同时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内有关司局及有关专家代表与会指导;
(三)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领导,在京有关渔业事业单位、社团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方面代表;
(五)有关新闻媒体代表。
三、座谈会时间、地点
时间:6月21日上午,会期半天,20日报到。
地点:北京广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联系人:李丹丹,电话:010—67796688,15901480334)。
四、其他
(一)请与会单位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总结《渔业法》施行25周年以来的成效、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对策,做好交流准备。
(二)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如期出席,并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填写好与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2),于6月10日前传真至农业部渔业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董少帅李娇
联系电话:010-59191590,59192986
传真:010-59192956
电子邮箱:fisherieslaw@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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