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21”特大暴雨灾情发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一要确保所有参与救灾人员的人身安全;二要确保不发生人员和动物疫情;三要确保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坚决、果断、安全、快速处置”。如何坚决、有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考验着受灾最重的房山区干部群众。
面对一大型猪场被洪水淹没的严重灾情,房山区委、区政府迅即采取灾后应急处理措施,有效地避免了一起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的发生,受到市政府高度赞扬。
据了解,被淹的猪场名为国金养殖场,位于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南关村,占地面积55.67亩,共有猪舍18栋,被淹前存栏猪只3214头。猪场被淹后,存栏猪只大量死亡,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并发生严重疫情。
为此,房山区及时启动灾后应急处理措施,区政府办、区农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区农业局负责猪只清点、活猪转运、死亡猪只深埋无害化处理及防疫物资供应,并与卫生部门配合,对养殖场内外环境及应急处置车辆、器具实施了严格消毒;区水务局迅速组织专家进场指导,急调冲锋舟、机手及排水泵、抽水车全力抢险。昼夜疏挖排水渠,消毒处理排污水;公安部门对周围环境实施隔离;交通管理部门对场区周边环境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确保了场区各项处置工作的有序开展;区环保局调集专业队伍和设备,对场区及周边水质、土壤进行了监测,并密切关注着各项指标变化;区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把握舆论导向,消除群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城关街道全力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调运及后勤保障工作。
由于应急处置及时有力,经卫生、环保等部门监测,目前猪场周边无任何疫情发生、环境未发生恶化,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和周边居民群众未出现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问题。
在这次灾情中,房山区农业农村直接经济损失19.9513亿元。其中:大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9513亿元,新农村道路及绿化损失12亿元。面对灾情,房山区农委及时采取了做好河道清理,确保汛期安全,做好大田恢复生产,强化田间管理,做好设施农业重建和恢复生产,做好养殖业灾后恢复生产,做好林果业灾后恢复生产,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做好农村基础设施修复工作,做好农村灾后疫情防治工作等八条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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