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西省对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将坚持“适度集中使用”原则,根据生猪产业发展实际,提出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这一原则,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清洁生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生猪良种引进和生猪良种精液补贴、生猪人工授精站及服务网点完善、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自建基地、帮助合同养殖场(户、合作社)发展生猪生产、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改善加工流通条件、规范无害化处理等补助。重点结合畜禽清洁生产第三阶段行动任务,将60%以上资金用于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重点建设和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从雨污分流改造、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入手,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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