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后,已近三年,各省都在贯彻、推行和实施兽药GSP,一些省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很多问题,都是值得深思的。比如在GSP模式下企业如何经营,是自己经营,还是走连锁之路?本文详细阐述了兽药连锁经营的现状、经营模式,并在较为深入地分析其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读者参考。
1 兽药连锁经营的概念和模式
1.1 兽药连锁经营的概念 对于兽药连锁经营,《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县(市)内有多家经营门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本文借鉴人药的零售连锁企业的概念,将兽药连锁经营定义为经营同类兽药产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的经营方式。这种连锁经营的特点是统一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知名度、共享企业信息,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1.2 连锁经营模式 常见的连锁模式有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 正规连锁又称作直营,由连锁方单方出资,经营管理多家门店,是一种最早、最基本的经营模式。连锁总店和各分店属于内部的分工关系,具有管理高度集中、销售分散的特点,能够充分发挥连锁的规模效益,缺点是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 特许连锁是连锁店在签订合约的前提下,把自己所拥有的商标等无形资产授予加盟方使用,但加盟方要遵守连锁方的有关规定,并交付相应的费用,是不同公司之间的一种分工合作关系。加盟连锁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其所有权分散在加盟方,而经营权集中在连锁方[1]。 自由连锁也称作自愿连锁,是指各连锁企业的店铺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各成员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关采购、促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各成员可自由退出。该模式是中小企业为了求得生存联合起来实现规模经济以抗衡大企业而应运而生的[2]。 直营、加盟和自由连锁3种模式的优缺点,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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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文刊于本杂志2013年3月刊,可从知网下载或向本刊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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