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109号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审定工作,指导行政许可申请人正确理解审批要求,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及其配套规章,我部制定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材料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申请材料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要求》《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6年2月28日发布的第611号公告同时废止。
于康震强调加快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月25日,农业部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会。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指出,饲料是养殖业的重要投入品,是肉蛋奶质量安全的源头和基础,要加快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