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吉林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给全市牧业生产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为杜绝因洪灾死亡畜禽可能会带来重大动物疫情隐患和死亡畜禽流入食品领域对群众食品安全带来的危害,吉林市畜牧局主动出击、快速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洪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强化消毒灭源。组织技术人员定时和定点进行疫情巡查,密切注意疫情动态,排除疫情隐患。加大对畜禽强制免疫和补免力度,筹措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指导农户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的消毒工作,对过水养殖场集中区域和养殖场户进行地毯式全面消杀灭源,确保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全市受灾较重的乡镇现已组织人员严密监视灾后的疫情动态并做好应急储备工作,购入了消毒药品,对受灾的养殖场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灭源工作。
二是强化措施,做好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成立了多支指导服务组,深入受灾地区督促当地政府和牧业部门组织人员,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和无害化处理所需的密封袋、消毒药等物资采购,对因灾死亡的畜禽派专人看管防止盗运,无害化处理时统一封装、焚烧、深埋,确保死亡畜禽不出场、不出户、不外运。由于及时处理,目前灾区没有出现疫情的发生,保证了环境不受污染。
三是严格执法,加强了动物检疫和流通监管。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了加强因灾死亡动物管理的紧急通告。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要求,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病死畜禽必须采取无害化处理”。动检部门组成六支小分队,对全市猪、禽等需要重点防控的10个屠宰场实行严看死守。对城区各屠宰场(点)进出车辆、场地、圈舍及周边环境开展地毯式消毒。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还在河边、路口对运送畜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加大了对农贸市场、冷库等经营、贮藏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了不法商贩屠宰加工、偷运或盗运、贩卖因洪灾死亡畜禽的违法行为。目前,没有发生死亡畜禽进入食品流通领域的案件,保证了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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