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瘦肉精”监管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3月29日,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获悉,目前,河南全省生猪“瘦肉精”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从实际情况看,河南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
及时采取措施彻查“瘦肉精”违法案件
3月15日,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后,农业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彻查,并于当天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迅速派出督导组赴河南,并参加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导案件查办工作。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抽样检测。及时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检测频率和覆盖面。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对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车、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瘦肉精”危害、健康养殖、守法经营等知识,做到入村、入户、到人。河南省委、省政府迅速部署案件查处工作,全面排查生猪饲喂“瘦肉精”情况。
目前,河南全省的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且集中在案件发生的孟州、沁阳、获嘉、温县等4县市;“瘦肉精”生产和销售网络也基本查清,对7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责任追究工作正在深入开展,已对53名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其中12人已移送公安机关。
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据介绍,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02年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类物质,同时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配套司法解释,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法律依据。为进一步防范风险,2010年再次发布公告,将另外9种类似物列为禁用物质。
2001年起,农业部将生猪“瘦肉精”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并逐年加大监测力度。与2001年相比,目前监测范围从京、津、沪、深4个城市增加到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农业部自2002年开始将“瘦肉精”纳入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并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为重点,连续9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瘦肉精”违法行为。2005年以来,商品饲料“瘦肉精”检出率一直保持为零。农业部和公安部密切配合,先后挂牌督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捣毁了一批生产销售窝点。各地以典型案例为重点,惩处了一批养殖、销售“瘦肉精”生猪的违法犯罪分子。
农业部还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指导各地畜牧兽医执法机构开展生猪“瘦肉精”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以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举办为契机,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产区与销区联动等监管工作机制。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因“瘦肉精”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逐年减少。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抽样监测,最近3年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检测合格率为99.4%,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当前,我国生猪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
生猪生产总体正常,市场形势平稳
“瘦肉精”案件发生后,农业部立即启动了生猪市场监测应急预案,开展生猪市场监测日报。根据监测,“瘦肉精”案件在最初一周对河南等地猪肉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是部分地区的小规模户和散养户出现了卖猪难问题。从全国来看,今年以来,生猪生产总体正常,市场供应平稳。据对2000个养猪村的定点监测,2月份生猪存栏368.50万头,比上月下降0.2%,同比下降4.3%。生猪出栏58.47万头,比上月下降17.5%,同比下降13.3%。春节后进入消费淡季,2月份生猪存栏和出栏环比下降,符合生猪生产的一般规律。生猪价格总体保持稳中有涨态势,3月份第4周全国活猪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4.78元,比春节前上涨5.1%,养殖户出栏一头肥猪利润在300元左右,处于正常偏好的利润区间。从发展势头看,养猪场户补栏积极性较高。年初以来,仔猪价格连续11周上涨。2月份育肥猪存栏结构中仔猪比重比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种猪场二元母猪销量环比增长15.0%。这些情况表明,养猪场户对未来中长期行情看好,补栏的积极性较高。
从后期走势看,预计上半年生猪价格将保持平稳,随着目前补栏仔猪的逐步育肥出栏,下半年生猪出栏量将有所增加,市场供应充足。
监管和标准化规模养殖两手同抓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加强“瘦肉精”监管责任重大,不容有丝毫疏忽大意。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农业部将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一方面全面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瘦肉精”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生猪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在强化“瘦肉精”监管方面:一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从“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方面强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二是建立健全“瘦肉精”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生猪“瘦肉精”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的监管责任主体、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生猪产品安全监管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的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三是全面推进“瘦肉精”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瘦肉精”监管的职责。协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方面:一是转变生猪生产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是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根本措施。国家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继续安排30亿元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生猪产业化扶持项目,扩大生猪调出大县范围,加强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二是农业部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在2010年创建1555个标准化示范场基础上,今年再创建500个示范场,以生猪等主要畜种为重点,围绕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推行标准化生产模式,规范饲养管理,切实发挥示范场辐射带动作用。三是组织专家深入一线,进村入户,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推广科学饲养技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发布通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引导养殖场户树立健康养殖、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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