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屠宰场销售病死鸡

我国卫生部曾发布公告,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感染,根据《食品卫生法》,任何食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餐饮单位不得购入和销售死鸡及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禽肉。根据北京市民举报,前不久,笔者暗访发现,北京市大兴区同泰屠宰场涉嫌销售病死鸡、注水鸡,并将肉鸡风干冒充柴鸡。2011年12月15日,北京市、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行动,突击检查该屠宰场,查获未经检疫的鸡约2.88吨,货值金额3.17万元。执法人员介绍说:“所有的鸡将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下一步还将对该场的营业资质进行调查。”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禽类专家赵继勋说,鸡死亡后,尸体腐烂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因为死鸡一般死因不明,如果是发病而死,可能带有传染性病菌,尤其是人禽交叉感染的病菌,危害极大。”此外,加工者为了掩盖死鸡的异味,加工中会加入多种添加剂,一般很难辨别,这对人体的危害更大。
图为该公司用电扇给鸡吹风,晾晒几个小时后,鸡皮变黄便可充当柴鸡出售。

原创文章,作者:刘 少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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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少娟刘 少娟
上一篇 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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