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变化!强免疫苗可由授权经销商销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91210052506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我局组织修订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并形成《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点击可下载):

附件.doc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保证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分发、经营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兽用生物制品分为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和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
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名单由农业农村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养殖场(户)可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也可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并组织分发。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必要时,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调用,生产企业不得自行销售。

第六条 承担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政府采购、分发任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贮存、运输等管理制度。

分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分发记录。分发记录应当保存至制品有效期满后2年。

第七条 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的养殖场(户),应当将采购的品种、生产企业、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报告。

养殖场(户)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贮存、使用记录,并保存至制品有效期满后2年。贮存条件应符合制品贮存条件要求。

第八条 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将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直接销售给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或养殖场(户),也可由其授权经销商销售。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直接销售给使用者,也可授权其经销商销售。

第九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冷链运输记录,应当根据购买者要求提供批签发证明文件复印件。销售记录应当载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产品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冷链运输记录应当准确记录起运和到达时的温度以及运输过程中每4小时的运输温度。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兽药追溯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传制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至国家兽药追溯系统。

第十条  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载明授权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自主确定、调整授权经销商,并与授权经销商签订授权销售合同,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时间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兽药经营企业只能经营获得授权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得超范围经营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

  兽药经营企业可将获得授权销售的制品销售给使用者,也可销售给其他取得相应制品授权的经营企业,二级经销商只能将获得授权的制品销售给使用者。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报告上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兽药检验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兽用生物制品和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五条 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采购的或者经政府分发获得的兽用生物制品只限自用,不得转手销售。

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或者兽药经营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兽用生物制品是指以天然或者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者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治疗动物疫病或者改变动物生产性能的兽药。

本办法所称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是指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兽用生物制品。

第十七条 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适用《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原《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3月29日 农业部令第3号公布)同时废止。
来源:农业农村部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动保视界:关乎动物健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gdwbj.com/archives/63133

(2)
miaomiao订阅者
上一篇 2019年12月9日 下午6:56
下一篇 2019年12月10日 下午8:45

相关推荐

  • 中农华威游锡火博士获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近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2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中农华威游锡火博士获此殊荣。

    2025年1月26日
  • 中国兽药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暨中国兽药企业TOP50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京举办

    2025年1月12日,中国兽药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暨中国兽药企业TOP50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黄伟忠,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四联合党委书记赵泽琨,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药政药械处处长卢旺,中国兽药协会会长才学鹏,中国兽药协会名誉会长冯静兰,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中国兽药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劲松,中国兽药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向东,中国兽药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蔡尔问,中国兽药协会副会长杨松沛,中国兽药协会副会长薛廷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药政药械处原调研员、中国兽药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耿玉亭及中国兽药协会会员参加了会议。

    2025年1月17日 资讯
  • 2024年度生猪行情盘点

    在这一年中,生猪行业一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政策变化、市场需求波动以及疫病管理等。

    资讯 2025年1月13日
  • 聚焦新时期下布鲁氏菌病防控!第三届布鲁氏菌病防控与净化论坛在呼和浩特举办!

    会议旨在尽快达到布病防控整体目标,争取早日实现净化,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协作,总结布病防控经验,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与应用,构建更加坚固的布病防控屏障,为全社会的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25年1月11日 资讯
  • 第十四届世界猪业博览会暨李曼中国养猪大会招商热潮涌动,展位预订过半!

    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世信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世信朗普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世界猪业博览会暨李曼中国养猪大会,将于2025年10月18-20日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本届世界猪博会预计展示面积12万平方米,展会招商工作于2024年11月22日启动,火爆氛围迅速席卷全球,众多企业争相预订展位。仅一个月时间,展位预订已经…

    2024年12月30日 会讯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组织召开口蹄疫疫苗投标者会议(BIDDERS CONFERENCE)

    2024年12月17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以下简称FAO)组织召开了口蹄疫疫苗投标者会议(BIDDERS CONFERENCE)。 中国兽药协会(China Veterinary Drug Association(CVDA))受FAO邀请参加了…

    2024年12月18日
  •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11月23日,中国农业大学严海军教授应动物科技学院邀请来校学术交流,在耕读楼正大鸿福报告厅作了题为“大型喷灌机技术研究进展与苜蓿精准水肥管理”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李俊杰主持,学院青年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70余人参加。 报告会上,严海军结合课题组近几年的科研情况,详细解析了苜蓿需求现状与生产特点、分享了大型喷灌机技术研究进展、总结了苜蓿精准水…

    2024年12月9日
  •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承办学校第四届 草业科学技能大赛

    为激发学生对草业科学专业的学习兴趣,加强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12月1日,由河北农业大学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主办,动物科技学院承办的学校第四届草业科学技能大赛在耕读楼举行。生命科学学院李明教授、动物科技学院王云玲博士应邀担任评委,来自动物科技学院、林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林与旅游学院的60余名学生参加比赛。 比赛共设置三个环节,分别…

    2024年12月9日
  • 相约星城 | 第十四届世界猪业博览会暨李曼中国养猪大会招商全面启动,2025年10月18-20日长沙见!

    2025年金秋,相约湘江之畔,共聚星城长沙。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世信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世界猪业博览会暨李曼中国养猪大会,将于2025年10月18-20日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 本届展会,展示面积预计12万平方米,参展企业预计1000余家,专业观众预计超过15万人次,参会代表预计达到10000人,演讲嘉宾120余位,…

    2024年11月26日
  • 第30届东北三省畜牧业交易博览会(东北三省家禽交易会) 暨第9届哈尔滨奶业博览会

    牧博会概况 “东北三省畜牧业交易博览会(东北三省家禽交易会)暨哈尔滨奶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牧博会)自1992年开始,立足东北,辐射全国。每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9届,累计服务了参展企业一万多家,接待了专业观众近百万人次,已在全国行业内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直承载着畜牧行业东北风向标,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牧博会紧跟时代发展,第30届牧…

    2024年11月26日 会讯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