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变化!强免疫苗可由授权经销商销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91210052506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我局组织修订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并形成《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点击可下载):

附件.doc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保证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分发、经营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兽用生物制品分为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和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
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名单由农业农村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养殖场(户)可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也可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并组织分发。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必要时,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调用,生产企业不得自行销售。

第六条 承担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政府采购、分发任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贮存、运输等管理制度。

分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分发记录。分发记录应当保存至制品有效期满后2年。

第七条 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的养殖场(户),应当将采购的品种、生产企业、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报告。

养殖场(户)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贮存、使用记录,并保存至制品有效期满后2年。贮存条件应符合制品贮存条件要求。

第八条 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将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直接销售给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或养殖场(户),也可由其授权经销商销售。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直接销售给使用者,也可授权其经销商销售。

第九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冷链运输记录,应当根据购买者要求提供批签发证明文件复印件。销售记录应当载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产品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冷链运输记录应当准确记录起运和到达时的温度以及运输过程中每4小时的运输温度。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兽药追溯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传制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至国家兽药追溯系统。

第十条  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载明授权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自主确定、调整授权经销商,并与授权经销商签订授权销售合同,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时间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兽药经营企业只能经营获得授权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得超范围经营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

  兽药经营企业可将获得授权销售的制品销售给使用者,也可销售给其他取得相应制品授权的经营企业,二级经销商只能将获得授权的制品销售给使用者。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报告上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兽药检验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兽用生物制品和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五条 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采购的或者经政府分发获得的兽用生物制品只限自用,不得转手销售。

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或者兽药经营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兽用生物制品是指以天然或者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者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治疗动物疫病或者改变动物生产性能的兽药。

本办法所称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是指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兽用生物制品。

第十七条 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适用《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原《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3月29日 农业部令第3号公布)同时废止。
来源:农业农村部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动保视界:关乎动物健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gdwbj.com/archives/63133

(2)
miaomiao订阅者
上一篇 2019年12月9日 下午6:56
下一篇 2019年12月10日 下午8:45

相关推荐

  • 报名开启丨中国兽医协会第十三届兽医大会官网上线,报名开启

    中国兽医协会第十三届兽医大会 暨2026畜牧兽医用品展览会 时间:2026年8月21-23日 地点:山东鹊华国际会展中心 大会报名 开启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培训费包含听课证、会议材料及会议午餐(快餐),参会人员交通住宿自理。 报名费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及银行转账缴纳 银行转账信息如下 户  名:中国兽医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账  号:11…

    2026年2月3日 会讯
  • 征集 | 关于第十五届李曼中国养猪大会新一代养猪兽医论坛报告及墙报征集活动的通知

    科学·分享·合作·传承   第十五届李曼中国养猪大会将于2026年10月22-24日在中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李曼大会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养猪行业会议,也是畜牧行业首个万人大会。大会以“科学·分享·合作·传承”为口号,秉承“为世界养猪业提供科学为本的解决方案”的主旨,构建起集展览、论坛、国际交流与合作于一体的多维平台,被行业内评为养猪业最有价值的会议之一。 第十…

    2026年2月3日 会讯
  • 见证乡村产业新未来:2026国际乡村发展创新博览会,解锁产业新机遇

    当全球前沿的农业科技,遇见中国广袤的乡土田野,将碰撞出怎样的未来图景?面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课题,我们如何汇聚创新力量,找到切实的解决方案?   这些问题,都将在4月9至11日,即将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26国际乡村发展创新博览会(下称“乡村振兴展”)上找到鲜活的答案。   由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国际商会联合主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改…

    2026年1月29日 会讯
  • 告别抗生素保健依赖!非瘟防控经验引领无抗养殖提质增效

    抗生素的滥用,是削弱猪群免疫力、诱发疫病的重要诱因。从免疫学角度分析,长期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氟苯尼考、阿莫西林等抗生素,会直接抑制猪体T淋巴细胞增殖与B细胞抗体分泌,导致T淋巴细胞转化率下降15%~20%,显著削弱体液免疫与细胞免疫功能。更严重的是,抗生素会无差别攻击肠道益生菌,造成益生菌群数量锐减30% 以上。肠道作为猪体最大的免疫器官, 其黏膜屏障是…

    2026年1月14日 资讯
  • 2026中国(青岛)畜牧业博览会 全链展区解锁产业新机遇

    2026年4月10-12日,以“引领智慧畜牧·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中国(青岛)畜牧业博览会将在青岛世界博览城(西海岸新区)重磅举办。作为东部地区畜牧产业标杆盛会,本届展会由中凯会展集团倾力打造,汇聚全球800余家行业领军企业与5万余名专业观众,构建全产业链交流合作的高端平台,现正式面向全球开启招商通道,诚邀行业同仁共赴春日盛会。 依托山东畜牧业全国领先的产…

    2026年1月14日
  • 2026新疆畜博会 第六届新疆国际畜牧业博览会 邀请函

    一、大会概况 畜牧业是新疆的传统优势产业,作为全国五大牧区之一,新疆依托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优质草原资源,形成了奶业、肉牛、肉羊、马产业、蛋禽、生猪、骆驼等多元化发展格局。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策支持下,新疆全面推进畜牧业振兴行动,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 当前,绿色低碳、智能化、品牌化已成…

    2025年12月29日
  • 破局生态养殖,共筑防控屏障——第八届生态养殖高峰论坛暨动物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大会圆满落幕

    寒冬至,奋进热,共话养殖新未来。在厦门这座兼具创新活力与产业底蕴的城市,“破局生态养殖第八届高峰论坛暨动物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大会”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行业专家、企业家、养殖从业者及经销商代表齐聚一堂,以“品质与品牌,奋进中的坚守”为核心,围绕生态养殖痛点破解、寄生虫病综合防控、技术创新应用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度研讨,为推动我国生态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年12月24日 资讯
  • 破解区域失衡,中国猪业高质量发展白皮书发布

    12月18日, 2025第十一届中国猪业高峰论坛暨中国猪业高质量发展峰会在珠海召开。中国农业科学院原院长翟虎渠、农业农村部原国家首席兽医师李金祥、农业农村部原总畜牧师张天佐、中国工程院院士谯仕彦、大北农集团董事长邵根伙、正大集团资深副董事长白善霖、东瑞股份董事长袁建康、温氏集团首席科学家吴珍芳、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保明、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2025年12月20日
  • 展位即将售罄,入局正当时!2026济南生物发酵系列展热度“狂飙”

    N1、N2、N3、N4、N5五大主题馆 即将全部售罄!!! 招商收官在即,最后“入场券” 席位有限  时间无多 2026济南生物发酵系列展 优质展位已所剩无几 这不是预热,是最后的提醒 若您在规划明年的市场 点击立即预订 此刻必须立即落子 2026国际生物发酵系列展(济南)将于2026年3月9-11日,在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盛大举办!展会规模100,000平…

    2025年12月18日 会讯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