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84号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184号公告,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农业农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说明书和标签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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