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公告,做好我市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降低病毒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根据郑防指【2019】1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2月1号开始,我所在全市四个屠宰场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辖区内四个屠宰场在驻场官方兽医组织监督下,按照生猪不同来源实施分批屠宰,屠宰后,对采集的混合血样进行PCR试剂盒或免疫学试纸条实施检测, 并按规定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且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检疫证明。截止今日,我所共进行非洲猪瘟检测177批次,没有发现阳性结果,通过检测切实保障屠宰环节生猪产品安全,为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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