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农业农村)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各有关部属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1号)要求,截至日前,我部共收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扬州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12家单位相关实验室申报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的申报材料。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的通知》(农医发〔2016〕13号)规定,现将上述单位《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候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进行公示。相关单位《基本情况表》请登录mail.agri.gov.cn邮箱查询,用户名:vetlab,密码:abc@1234567。各单位对公示的各实验室情况有任何异议,可于2019年1月21日前向我局反映。逾期如无反馈,视同无意见。
反映问题的受理范围包括上述单位《基本情况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上述单位不适宜承担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工作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核实线索。
联系人:崔 进 刘 栋
电 话:010-59191852/3268;
传 真:010-59192840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动保视界:关乎动物健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gdwbj.com/archives/57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