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18年兽药经营
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牧医函〔2019〕12号
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18年厅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函〔2018〕127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兽药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对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兽药二维码追溯使用情况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延伸检查市县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兽用化药经营企业。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检查情况
2018年全省兽药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按照检查比例不少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总数的30%、每个县区不超过3家的原则,随机抽取23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开展检查,涉及8个市州,重点检查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许可证且上一年度未进行“双随机”检查的企业,同时将2家2017年“双随机”检查整改企业纳入检查范围;同时,延伸检查兽用化药经营企业47家(21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均经营兽用化药,另有2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关闭停业),其中纯兽用化药经营企业26家。
随机抽取12名检查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天水市、武威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兽药经营企业开展检查。检查组采取询问、查阅制度文件、查看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按照“甘肃省2018年兽药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记录”开展检查,发现并提出122条整改意见,现场下发42份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选择检查的2家2017年“双随机”检查企业整改效果比较明显,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双随机”检查成效明显。目前,定西市、酒泉市、天水市、金昌市的兽药经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武威市、张掖市还未按要求上报整改结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省上将兰州市、白银市“双随机”检查时间调整到2018年12月下旬完成,两市企业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县高度重视兽药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依法加强辖区兽药经营企业监管,兽药经营企业整体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落实较差,未开展岗位职责及消防安全培训,未实施培训考核。
2、购销记录、出入库记录填写不规范。
3、未配备兽药二维码追溯设备,未制定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未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未保留采购兽药的有效凭证及供货方业务员身份信息和业务员授权委托书。
5、未对兽药的贮存环境进行温(湿)度监控,记录填写不规范。
6、未与兽药供货方或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或销售代理合同。
7、未分类摆放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张贴《兽医处方笺格式》;未单独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未保存《兽医处方笺》。
三、工作要求
(一)“双随机”检查涉及到的市县要按本“通报”所列问题清单和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举一反三,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辖区企业严格执行兽药GSP等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意识。还未报整改结果的市州要督促辖区企业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并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及时报整改结果。
(二) “双随机”检查未涉及到的市县要结合本“通报”所列问题组织辖区企业进行自查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辖区兽药经营企业的规范化水平。
甘肃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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