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物疫病的防控和临床诊疗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相似的概念,比如“综合征”和“综合症”,许多兽医并没有真正弄清楚,易出现混淆、误用、误读等现象。今天我们就来比较一下这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综合征:指动物疾病、功能失调、病态呈病灶或损伤的一组典型征候或症状。在种种病理过程中,当出现症候时,同时会伴有另外几个症候。这群症候是很定型的,将其统一起来进行观察则称为综合征。综合征的各种症状可看作是由基本原因所引起的,亦称“症候群”,代表一些相互关联的器官病变或功能紊乱而同时出现一群症状,往往不是独立的,常可出现于几种疾病或由于几种不同原因所引起的疾病。如断奶后至16周龄的仔猪,出现逐渐消瘦,皮肤苍白,腹股沟淋巴结明显肿大,腹泻,尿黄或排尿到最后时出现灰白色絮状物等症状时 ,称“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PMWS)”。
“综合征”具有2项内涵:
(1) “综合征”不是独立的疾病,而是一组“症候”。
(2) 每个“综合征”都有几项基本特征,如“猪繁殖和呼吸障碍综合征(PRRSV)”的命名就表明,患猪都符合2个基本条件,即“呼吸困难”和“繁殖障碍”,还有的表现为精神沉郁、食欲减少或废绝、发热、腹泻等多种多样的具体疾病。
“症”与“征”并列时,“症”是“症状”,如发烧、呕吐等,是动物本身能感知的不适;“征”是“体征”,特指兽医检查发现的异常变化,如眼底出血等。
“症”字不能充分反映“综合征”的内涵,而且歧义较多,容易被误解为某种独立的疾病。“综合征”的“征”除了有“现象、迹象”的意思外,还有“特征”的意思,即只有同时具备了“一群”或“一系列”的“特征性表现”,才能把不同的“症候群”区分开来。相反,凡是相对清楚,症状、体症又多相对集中于单一系统的疾病,一般便不宜再冠以“综合”字样,也不宜称之为“征”,而应直接命名为某“症”。
来源:中科基因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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