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

  • 兽药使用记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兽药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对象、日龄、发病数、病因、药物名称、给药途径、给药剂量、诊疗效果、停药时间、执行人、休药期。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 关于兽药标签有什么规定?

    兽药包装应有标签,附说明书,并在显著位置注明“兽用”或“兽用处方药”字样。 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经农业部批准并公布后,方可使用。 兽药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以中文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及其含量、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药期、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运输贮存保管条件及其他…

    企业 2016年4月27日
  • 什么是不良反应?关于药物不良反应有哪些规定?  

    不良反应是按规定用法与用量正常应用兽药的过程中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不良反应与兽药的应用有因果关系,一般停止使用兽药后会立即消失,有的则需要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才会消失。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

  • 抗菌药的耐药问题在审批过程中是否被考虑?其审批原则?

    抗菌药的耐药性问题在审批过程中涉及到以下内容: (1)微生物敏感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是指申请的兽药为抗感染药物或抗球虫药物时,必须提供抗微生物或抗寄生虫药物对历史和现行临床分离的细菌和寄生虫的敏感性比较研究。 (2)用于动物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的药物还应提供残留物对人肠道菌群丛的潜在作用,评价对食品加工业的影响。  抗菌药的审批原则包括:抗菌药物应做到人兽有…

  • 关于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有哪些规定?

    根据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 第2号),国家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兽药的安全性和使用风险程度,将兽药分为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兽用处方药标识:兽用处方药目录由农业部制定并公布。兽用处方药目录以外的兽药为兽用非处方药。兽用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标注“兽用处方药”字样。 兽用处方药的开具和营销:兽药经…

  • 什么是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兽用非处方药,是指由农业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 什么是兽药GMP和兽药GSP?

    兽药GMP是《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符合GMP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兽药GSP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GSP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 关于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哪些规定?

    目前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依据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45号令)的规定。该管理办法对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程序和监管做了详细的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 动物源性细菌的耐药性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2008年起,每年农业部颁布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各相关省、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负责本辖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技术指导、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辽宁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上海市…

    安全用药 2016年4月15日
  • 有哪些国家允许使用促生长作用的抗菌药?

    目前,中国、加拿大、美国、巴西、俄罗斯等国家仍允许使用促生长作用的抗菌药。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安全用药 2016年4月15日
  • 兽药质量监管有哪些措施?

    兽药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农业部发布的兽药质量标准。农业部设立的兽药检验机构对全国各省兽药进行监督抽检,每季度公布检测结果,通报不合格的兽药产品。各省、市兽药检验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兽药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建立检打联动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兽药监督管理权。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安全用药 2016年4月15日
  • 兽药监管有哪些部门负责?

    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和地市级兽药监察所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安全用药 2016年4月15日
  • 兽药的残留监控有哪些措施?

    农业部组织制定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部和各省、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按照指定的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并定期按照权限予以公布。除此之外,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检,以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动物产品的生产者、销售…

    安全用药 2016年4月15日
  • 兽药使用有哪些监管措施?

    农业部通过组织制定公布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其他化合物目录、饲料中允许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目录》、《兽药停药期规定》、《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以及多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制定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等举措,对兽药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管。兽药使用,应遵守农业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例如禁用药、适应症…

    安全用药 2016年4月15日
  • 兽药经营有哪些监管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进行批准,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生物制品之外的兽药经营许可,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兽药GSP验收,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兽药GSP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来源:抗生素.残留.耐药性-科普知识手册)

    安全用药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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