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9日~11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在泰国曼谷组织召开了新发动物疫病防控法律建设研讨会。中国、泰国、越南、缅甸、老挝、印尼、菲律宾、东帝汶、马来西亚、孟加拉、尼泊尔等11国的农业部门,以及东盟(ASEAN)、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国际组织派员参加。
会上,FAO专家介绍了动物疫病防控法律体系框架、层次和关键点,以及立法上易于错漏之处;FAO在动物疫病防控立法方面的研究积累和对外援助意向;英国长达89年(1878年~1967年)的猪瘟消灭过程,以及从中所获得的二十余条经验教训,还介绍了FAO近年来在亚洲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此外,会议就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动物疫病(EID)和跨境传播的动物疫病(TAD)的防控,从动物卫生立法、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措施制定,以及动物疫病防控国际合作等角度进行了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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