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农业局按照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07年第四批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的要求,向全县39家兽药经营单位发放了农业部最新发布的《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清单和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县农业局要求全县兽药经营单位对照农业部公布的《重点监控兽药企业清单和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对本单位所经营的兽药产品进行清理。另外,要求兽药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兽药产品进货验收义务,做好兽药进货登记工作,并向进货的生产企业索取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兽药GMP证书复印件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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