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湖县畜牧局积极贯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畜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用法律手段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安徽省太湖县畜牧局积极贯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畜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用法律手段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从严监管畜牧业投入品。一方面,大力开展多途径、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宣传,让社会各界知法护法,让管理相对人懂法守法;另一方面,始终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仅去年一年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1起,立案19件,涉案金额111.3万元,罚款10.6万元,销毁病害肉0.5吨,封存加工不合格肉产品0.7吨,没收过期、变质、禁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81个品种1010合(袋)。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维护了国家法律尊严,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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