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和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对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国务院拟出台农业保险条例,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意见稿指出,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财政保费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另外,农业保险依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保费补贴、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费用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本条例中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另外,本条例中所称的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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