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七台河市实际,特制定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有奖举报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收奶站非法添加三聚氰胺、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受理、督办及直接参与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违法举报案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奖励工作,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464——8264915,明确举报的受理范围。并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所受理的举报。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举报奖励级别和奖励额度分为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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