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兽药追溯出新规(农业农村部第174号公告)

20190528210733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74号

为切实做好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工作,强化兽药风险管控,着力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水平,我部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数据,对兽药经营活动全面实施追溯管理,在养殖场组织开展兽药使用追溯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要求 

(一)根据《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以二维码标注。兽药产品追溯二维码(以下简称“兽药二维码”)由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随机产生的追溯码构成,应符合国标GB/T 18284-2000的快速响应矩阵码(QR Code)符号的编码,码制为QR码,字符编码采用UTF-8。追溯码由24位数字构成,第1-8位为追溯码申请日期,第9-13位为企业标识,第14-24位为随机位。

(二)兽药二维码具有唯一性,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各级包装按照包装级别赋码,并对两级以上(包含两级)包装建立关联关系。

(三)兽药二维码颜色为黑色,背景色为白色。外观检测应无脱墨、污点、断线;模块边缘清晰,无发毛、虚晕或弯曲现象;深浅模块色差分明;无明显变形或缺陷。位置和大小的选择应以标识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

二、兽药生产企业实施追溯的要求 

(四)实施追溯主要流程: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审核后用户得到户名和密码,下载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扫码登录→添加兽药产品→申请兽药二维码→审核通过后下载兽药二维码文件→企业印刷带有兽药二维码的包材……采集入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入库数据文件(系统自动审核)→采集出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出库数据文件(系统自动审核)→发货销售。

(五)兽药生产企业免费申请和下载使用兽药二维码,负责兽药二维码的印刷,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兽药二维码,要确保识读率,保证兽药二维码数据安全、不外流,保证兽药二维码在兽药全链条各个环节正常使用。

(六)根据《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在我国市场销售的所有兽药产品,应在兽药产品标签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按照我部规定印制兽药二维码6-20ml(包括20ml)包装的兽药产品,自202011日起,产品标签或最小销售包装原则上也应按要求加印统一的兽药二维码,并上传入库信息和出库信息。因技术原因无法在产品标签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兽药二维码的,应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上一级包装上加印统一的兽药二维码,涉及的具体产品由兽药生产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确认结果抄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七)安瓿、5ml5ml以下的西林瓶或属于异型瓶等特殊情况的产品,因包装尺寸的限制无法在产品标签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兽药二维码的,应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上一级包装上加印统一的兽药二维码。其中属于异型瓶的产品,由兽药生产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确认结果抄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八)兽药产品追溯信息上传为兽药GMP工作内容之一。2019年9月1日起,境内外兽药生产企业应按照附件1要求,及时、规范、准确上传兽药产品入库和出库数据信息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追溯系统将不再接收按旧标准上传的入库和出库文件。9月1日前,为新旧标准并行期,新旧标准的入库和出库文件追溯系统均可接收。

(九)国内兽药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下线后应及时将兽药产品入库信息(新增追溯设备厂商代码和包装规格信息)上传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并应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兽药产品出库信息(新增追溯设备厂商代码)上传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其中收货单位为兽药经营企业的,应为已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注册入网的合法兽药经营企业。

(十)获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境外兽药生产企业,应指定一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办事机构或产品代理商作为兽药追溯工作的代理机构,承担境外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二维码申请、数据上传及相关工作,并在我部畜牧兽医局备案。进口兽药产品赋码时应对两级以上(包含两级)包装建立关联关系,在产品通关后及时将产品入库信息(新增追溯设备厂商代码和包装规格信息)上传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并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出库信息(新增追溯设备厂商代码)上传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其中收货单位为兽药经营企业的,应为已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注册入网的合法兽药经营企业。

三、兽药经营企业实施追溯的要求 

(十一)采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的主要流程: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需登记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信息审核后获得到户名和密码……兽药入库时,采集入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入库信息(新增追溯设备厂商代码)→兽药出库时,采集出库产品二维码数据→上传出库信息(新增追溯设备厂商代码)。

(十二)自2019年9月1日起,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附件12要求上传兽药追溯数据信息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追溯系统将不再接收按旧标准上传的入库和出库文件。91日前,为新旧标准并行期,新旧标准的入库和出库文件追溯系统均可接收。

四、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养殖场实施追溯的要求 

(十三)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单位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主要流程:试点单位用户打开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选择“注册”→选择“我是使用者”→同意并继续→填写完善信息→监管单位审核通过→完成注册(通过注册邮箱获取用户名密码)→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试点配套APP(可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登录页面扫码下载)或者自行购买已备案登记追溯设备厂商的终端设备→扫描采购入库兽药产品二维码→入库上传兽药追溯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查看入库数据上传结果。

五、兽药监管单位实施追溯监管的要求 

(十四)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自建兽药监管系统的,根据附件2进行备案登记,并与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标准统一,做到信息互联互通,保证本辖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试点养殖场的产品入出库数据信息及时上传。

(十五)2019年6月3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负责兽药监管工作的单位应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入网(注册并被审核通过),切实做好本辖区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兽药追溯工作。

(十六)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兽药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做好兽药产品赋码和入库、出库追溯数据上传工作。加大兽药经营企业实施追溯工作力度,2019年年底前兽药经营企业实施追溯力争达到100%。未按照规定实施追溯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处罚。 

(十七)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开展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其中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优先参加。2019年,存栏量(根据国家统计局上一年度统计数据)前10名的省份,参加兽药使用追溯试点的养殖场不少于5个;存栏量11-20名的省份,参加兽药使用追溯试点的养殖场不少于3个;;存栏量21名以后(含21名)的省份,参加兽药使用追溯试点的养殖场不少于2个。有条件的省份,可鼓励动物诊疗机构参加兽药使用追溯试点。

(十八)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有关支持政策,对实施兽药追溯的养殖场户给予支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试点单位注册信息审核和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本辖区内的试点单位按时做好入网注册、购买的兽药扫码入库上传以及兽药使用信息记录等相关工作,确保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六、追溯设备厂商的要求 

(十九)201991日起,追溯设备厂商应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备案登记,方可获得接口开展兽药二维码数据采集工作。追溯设备厂商请于91日前完成在追溯系统中的备案登记以及软件升级工作,以免影响追溯设备使用。

 七、组织管理 

(二十) 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国兽药追溯工作的组织管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兽药追溯技术服务和培训指导。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追溯管理、培训、试点和实施。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为国家兽药监管公益服务系统,在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上运行,可接收所有按照附件12所采集的规范数据。

此前关于兽药追溯的相关规定与本公告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数据交换文件规范

2.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备案登记和接口调用规范        

农业农村部

2019524

​附件:公告174.ceb
附件1、2.docx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中国动物保健·官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60477

(0)
miaomiao编辑人员
上一篇 2019年5月29日 上午3:53
下一篇 2019年5月29日 上午10:46

相关推荐

  • 2024第22届东北四省区畜牧业博览会

    为全面推进东北地区畜牧产业快速发展,壮大产业规模,提升畜牧品牌影响力,扎实推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定于2024年8月09-10日在沈阳市举办“2024第22届东北四省区畜牧业博览会”。

  • 河北围场举办京津冀草食畜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产销对接活动

    4月22日-23日,由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京津冀草食畜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产销对接活动在围场举办。来自京津冀草食畜牧业领域的产、学、研各方代表齐聚一堂,以草食畜牧业为媒,以产销对接活动会友,共商合作、共谋发展、共话未来,为围场草食畜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是塞罕坝精神的发源地,总面积90…

    2024年4月26日 会讯
  • 2024中国(青岛)畜牧业博览会4月18日在青岛盛大开幕

    四月的岛城,樱红柳绿,美不胜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寻商机、促合作,谋发展,今天,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等支持,青岛市畜牧工作站协办,青岛中凯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为期3天的2024年中国(青岛)畜牧业博览会在青岛国际博览中心盛大开幕。山东省生猪、羊、家禽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等专家学者,来自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和河南、贵州等10余个省市相关…

    2024年4月18日 会讯
  •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2024国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学术研讨会(IPRRSS 2024)第一轮通知(牧医学发(2024)第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学会,各学科分会、杂志编辑部,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会员: 国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学术研讨会(The International 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 Symposium—The International PRRS Symposium,IPRRSS)是…

    会讯 2024年4月12日
  •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关于召开“第六届中国猪业科技大会”的通知(牧医学发(2024)第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学会,各学科分会、杂志编辑部,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会员: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秉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以科技促进产业发展的宗旨,于2015年创立”中国猪业科技大会”,会议旨在构建贯通猪产业链的学术与产业交流平台,推动猪业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发展注入科技的力量。以静心、信心和决心…

    会讯 2024年4月12日
  • 汇思聚力困中求索,砥砺前行,奶业发展未来可期丨2024第六届宁夏奶业大会成功举办

    2024年3月30日至4月1日,以”汇思聚力困中求索,砥砺前行,奶业发展未来可期“为主题,由宁夏农机生产与流通协会、宁夏草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协会、青海省奶业协会、陕西省畜牧业协会奶业分会、甘肃省奶业协会以及宁夏大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4宁夏奶业大会/第六届银川国际奶业暨农牧机械展览会在银川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 …

    2024年4月11日 会讯
  • 致力打造科学驱虫新时代,勃林格殷格翰亮相TOPS它博会

    全球动物保健领域领导者勃林格殷格翰携旗下多款宠物驱虫及治疗产品重磅亮相。

    2024年4月11日 资讯
  • 第21届(2024)中国畜牧业博览会同期活动暨“精准调控VS猪场效益”养殖沙龙邀请函

    在变革中前行的养殖业,如何在非瘟疫情和微利时代求生存是摆在每个养猪从业者面前的首要问题。我们希望能够复制一种管理模式与精准调控方案,让猪场饲养管理更科学、疫情防控更有效、猪群生产成绩更高效。但实际生产中疫病病原在变,养殖环境在变、猪群生产阶段与年龄结构都在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在动态变化的养殖过程中找到影响效益的核心点,做到动态调控和精准施策,是提高生产成绩的…

    会讯 2024年4月10日
  • 敬请关注!2024饲料展及同期论坛

    CFIA 4月18—20日2024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如约而至! 同期论坛,敬请关注! 01 2024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 4月18日开展 4月19日开幕式 4月20日中午撤展 ▶4月18—20日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思明区会展路198号) ▶联系方式: 徐瑞锋13911502878 02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第二届产业发展论坛——饲用豆粕减量替代 ▶4月18日 …

    2024年4月7日 会讯
  • 抢先看!!2024饲料展展位图新鲜出炉 逛展必备!

    2024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即将盛大启幕! 2024年4月18-20日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规模近10万平方米, 近700家畜牧饲料企业参展, 11个展馆(C1-C5,A1-A6) 展位图新鲜出炉,助您提前规划逛展路线! 俯瞰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全貌 展位整体规划图 赞助单位 展位分馆图及名录 A1 饲料机械展区   A2 饲料机械展区 A3 饲料…

    2024年4月3日 会讯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中国动物保健》杂志投稿邮箱:zgdwbj@163.com。如果您浏览到页面信息存在问题,请将该页的链接发送至publisher@zgdwbj.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