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一是明确近期重点监管对象,依托“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核查近6个月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入出库信息,发现10余家兽药生产企业和近30家兽药经营企业未上传追溯数据,本市将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按规定上传追溯数据,未及时上传、记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将追溯数据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检查前掌握企业近期兽药产品入库、出库数据,现场有针对性地查阅批生产记录、购进记录、销售记录等文件,检查企业上传数据与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是否一致;
三是利用追溯数据探索开展兽药生产、经营环节闭环监管,根据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上传的信息,分别追溯本市相关兽药经营、生产企业,检查企业上传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来源: 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医政药政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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