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已过,大地回春。为提高经纪贩运人非洲猪瘟防控意识,做好贩运车辆备案管理工作,温县动监所由温县农业农村局畜牧部门牵头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生猪经纪人及备案车辆管理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有温县农业农村局畜牧部门局长、动监所所长、动监所区域所长、经纪贩运人共30余人。
会上强调: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第二款 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第三款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二是若发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温县动监公众号进行匿名举报,也可以电话举报,三是经纪人要严格守住底线,积极配合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合法经营。
下一步动监所将进一步强化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监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加大排查抽检力度,严格执行外县生猪调入备案管理制度,对违规调运行为,联合公安、食药监,利用蓝天卫士,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将违规运输车辆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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