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如下(可直接点击标题查看):
2018年8月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年8月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治非洲猪瘟加强生猪移动监管的通知(农办医〔2018〕38号);
2018年8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年8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
2018年9月1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
2018年9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4号公告,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就加强猪用饲料监管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2018年9月28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2018年第126号(关于防止保加利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8年9月29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2018年第124号(关于防止比利时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8年10月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18〕9号),检疫对象中新增“非洲猪瘟”检疫病种;
2018年10月1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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