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持续提升我国兽医服务效能,现就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谋划,持续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 

  各地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完善兽医公共服务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不断推进兽医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根据《意见》确立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五年总体目标,立足本地区养殖业和兽医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推进本地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持续提升兽医公共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紧盯重点,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 

  2018,各地要结合《意见》和《2018年兽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进入养殖环节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各地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讲解,切实提升畜禽养殖场“我要防”的责任意识和动物防疫水平,督促其依法履行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要根据本地区养殖产业特点和兽医服务发展水平,对畜禽养殖场获取兽医服务的方式做好分类管理与指导;推动规模养殖场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师,完善养殖场动物防疫和养殖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配备乡村兽医或与动物防疫合作社、动物诊疗机构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满足和解决强制免疫、日常防疫等兽医服务需求,多渠道、多形式推动“谁来打针”问题的解决。 

  (二)积极推进动物疫病检测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动物疫病检测是科学防控动物疫病、有效实施动物卫生监管措施的重要技术支撑手段。要在充分运用和着力提升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同时,有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动物疫病检测服务。要遵循市场原则,鼓励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畜禽养殖场向取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购买检验检测服务;合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第三方兽医实验室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要严格规范第三方兽医实验室服务活动,从事动物疫病检测的实验室须取得实验室资质后方可从事相应检测工作,并依法履行疫情报告义务。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完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与实验室检测的衔接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动物检疫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健全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服务供求模式 

  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存在多层次、多样化的兽医服务需求,兽医社会化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促使供求双方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对接,形成优质高效的兽医服务供求模式。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向具备实验室资质的兽医机构、服务组织购买动物疫病诊断、检测等专业兽医服务;鼓励小型屠宰场点与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合作,不断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收集处理病死畜禽,提升集中处理比例。 

  三、落实责任,组织抓好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是持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兽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打基础、立长远”的一件大事。我部已将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纳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将开展有关调研和督导。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落实,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地要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积极争取、努力创设有利于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制度与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有关规范标准,加强管理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使用,为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兽医工作内涵、作用的关注程度,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并共同做好社会监督。 

  (三)充分调研,及时总结。各地要在抓好具体实施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跟踪调查,全面掌握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支持政策、标准规范、人才培养、监督管理等具体做法,提炼典型案例、经验成果和政策建议。各地请于11月底前将本地区实施情况及有关典型材料报送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李昂 万强 

   电子邮箱:syjyz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9日

原创文章,作者:dor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53772

(1)
doradora编辑人员
上一篇 2018年7月2日
下一篇 2018年7月3日

相关推荐

  • 农业农村部要求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新修订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5月15日实施。为切实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保障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工作…

    政策 2021年4月1日
  •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农办牧[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做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2020年7月24日
  • 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发布

    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3号》,即《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已于农业农村部2020年4月2日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已经农业农村部2020年4月2日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韩长赋 20…

    2020年4月29日
  • 两部门要求切实解决家禽水产业“卖难”等问题,鼓励地方临时收储禽肉水产品等

    为大力支持禽肉水产品等扩大生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多措并举促进禽肉水产品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的通知》(全文附后)。 《通知》明确,要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影响,切实解决当前家禽水产业面临的“卖难”、产品积压等问题,加快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提高规模养殖现代化水平,完善屠宰加工冷链配送等配套能力,推动全…

    2020年3月26日
  •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卫生健康委,各直属海关,林草局,中国科学院各相关研究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推进国家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

    2020年2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64号

    批准山东农业大学等42家单位申报的鸡马立克氏病基因缺失活疫苗(SC9-1株)等10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2019年4月22日
  • 2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等指标

    2019年1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9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0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惠万…

    2019年1月18日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安管理局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2月3日发布,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安管理局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2月3日
  • 西藏——黑龙江开展生猪产品产销对接

    11月26-28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农牧厅和部分猪肉经销企业代表来黑龙江省开展生猪产品产销对接考察活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组织省内部分大型屠宰、肉类企业与来访客人举行对接座谈。 座谈会上,两省对生猪产品产销、肉品供应和近期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如何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和肉品供应进行深入探讨。 西藏自治区方面表示,西…

    2018年12月3日
  • 河南省:12月1日起 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

      11月27日,河南日报记者从省畜牧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跨省和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申请备案时,应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未配备的将不予备案。   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和管控,有利于阻断疫病传播途径,防范疫情跨区域传播。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监管。跨省和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申请备…

    2018年12月3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中国动物保健》杂志投稿邮箱:zgdwbj@163.com。如果您浏览到页面信息存在问题,请将该页的链接发送至publisher@zgdwbj.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