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电子版以修订模式同时发送至youxiang2829@126.com。
联 系 人:刘元杰 冯梁
联系电话:010-59192829 59191652(传真)
附件: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表: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标准评定标准 征求意见 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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