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境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综述

  展开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我国的国际形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2007年4月23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决定自2007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为期4个月的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亲自挂帅。吴仪副总理明确将专项整治定义为“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别战役”。这些重要指示和重大行动,有针对性地回答和解决了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明了方向。  “这次专项整治,要下真功夫,绝不走过场,解决问题绝不手软,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初立下军令状。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在保证大宗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一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在国务院要求实现的12个100%硬指标基础上,农业部自加压力,制定了12个100%的整治目标,并迅速召开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动员全国农业系统一定要把握形势,掌握主动,重拳出击,力求做到“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整治工作中,农业部会同公安、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办公;孙政才等多位部领导率先垂范,带队分赴北京、河北、上海、江苏等16个省区市开展了25次督查,深入一线督导整治工作。  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农业系统上下一盘棋,掀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高潮。全国31个省区市均成立了农业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监督管理责任制,形成了有领导、有分工、有协作、组织严密、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的专项整治机构,并一直延伸到县乡。河南、福建、江西、四川等省所有县100%成立了领导小组。甘肃省农牧厅为了及时掌握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动态,还对外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极大地调动了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了整治行动初期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问题。  标准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之一,是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各地农业系统着力完善农产品的标准体系,用工业生产的管理模式指导农业生产,有效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  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实施标准化生产是此链条的重要关节点。全国各地鼓足干劲推动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建立档案记录,实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渐次建立良好的生产习惯。山东、重庆、浙江等地统一印发了生产日志、用药记录、投入品采购记录等文本;江苏强制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生产记录;宁波市要求生产基地必须签订生产安全用药承诺书;天津对不按照规程和制度的生产经营者实施高密度监督抽查的惩罚性措施,敦促其建立良好的生产习惯。  在江苏绿扬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记者看到一张小卡片,上面记录了生产者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公司董事长说:“生产习惯左右着我们的成败。通过生产记录可检查青菜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质量与安全要求,采购商看到生产过程是符合标准的,他就会永远找你。”  生产主体多、规模小一直困扰着农产品监管。面对这个经年难题,专项整治如何破题?农民合作社的作用举足轻重。农业部门反弹琵琶,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性,调动民间的智慧。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记录详尽的种植养殖日记,按照生产技术规程操作,生产会员互相监督,严肃追究不按照技术标准生产的会员的责任。在农户为维护共同利益的“自我约束”下,农产品安全得到有效监管。  四川农业合作组织创建了乐山模式、广元模式。山东文登、莱州、东平等地渔民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的渔民加强生产技术、渔业标准的推广。浙江台州农民西蓝花合作社组织统一印发西蓝花生产记录文本,按照地方标准和日本农残“肯定列表”要求,实行标准化生产,每个社员都拥有一整套详尽的“生长档案”,记录西蓝花种植和病虫害防治日记;西蓝花外包装标签上不仅有详实的产地和日期,有些还有种植者的照片,实现了产品质量可追溯。  在建立生产档案的基础上,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攻坚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构。北京市农业局与河北省农业厅建设完成了北京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目前已服务于负责供应北京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100多家,覆盖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多个领域,有效支撑了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的管理;天津市实行了无公害蔬菜可溯源制,推出网上无公害蔬菜订菜服务;山东寿光等地开展了以条形码为主要手段的“无公害蔬菜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江苏以优质安全农产品标志为质量溯源的重要载体,启动了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  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食品安全。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加大力度,系统化、科学化地制修订各类标准,使农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农业部新近发布了325个涵盖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等行业的标准。如此多的标准在短期内频密出台,为近年来所罕见,再次显示了中国政府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  广东、江苏、山东、重庆、四川、湖南、内蒙古等地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建标,缺标补标”的原则,不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地方标准,大力兴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寿光蔬菜、德清中华鳖这些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可谓标准化生产的硕果。广东省制定省级农业标准356个,市县级地方标准458个。湖南制定了蔬菜、柑橘、茶叶等农业生产良好操作规范,作为推进标准化的管理文本,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浙江义乌用经济手段加大农业标准化扶持,新制定并公布农产品地方标准给予2~5万元的奖励,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的给予1~3万元的奖励。山东依照国际进口标准,结合中国农作物生长特点,成功制定出了菠菜、大葱、大蒜等16种主要出口农产品的地方种植标准,其中有9个标准将作为国家标准发布,在全国2亿多农户中推广实施。  创新篇  在四川省彭州市涌泉冷水渔业公司,基地办公室的墙上挂着各种规章制度。彭州水务局水产科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国家有关水产品生产安全标准,市水务局和辖区内各主要养殖企业均签订了《水产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除常规检查外,还经常突击检查、有针对性地查看企业有无使用违禁渔药、化学药的情况,以保证企业卖出的鱼符合质量标准。“监管是一种服务,是为了实现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的共赢。”该负责人徐徐道来。  农产品专项整治作为一场特殊战役,非常之时必有非常之举。专项整治中,农业部会同发改、商务、公安、质检、工商、海关、环保等部委先后3次派出100多个督导组到全国各地督查。督导组明察暗访,深入31个省市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资经营店、质检机构,了解地方情况,及时掌握各地整治工作进展,会诊各地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为领导层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浙江省突出生产源头,统一开展了“绿剑行动”,对农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企业和种植养殖环节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率先在全国把县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监测范围;山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把监管力量充实到乡村第一线,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市县3级共有5万多人坚持在乡镇、村庄、社区和街道检查指导工作,全省共整改企业5100多家,处理相关责任人400多人;辽宁省发挥体制优势,把畜产品整治重点向基层转移,调动630个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和1.2万名村防疫员,落实区域责任,做到乡乡有监督员监管、人人有责任区划分、村村有防疫员巡查,实现整治范围全覆盖;江苏、重庆、河南、湖北、安徽等地专门制定了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制度,保证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整治期间,农业部颁布了《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编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80问》、《饲料安全100问》、《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等宣传挂图和丛书,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印制各种宣传材料3000多万份,指导、培训农民4000多万户。  突破篇  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关键环节,地位突出,责任重大。这次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出的首个100%任务就是针对全国大中城市批发市场的监管。农业部立即行动,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摸清全国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底数为676家。整治期间,农业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了批发市场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等制度。采取农业部门监测和批发市场自检结合,量化监测品种和数量。目前,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已初步实现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和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国百家批发市场也积极响应号召,联名发表倡议,提出“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批发‘闸门’,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批发市场整治任务提前一个多月圆满完成,全国676个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比专项整治前提高44个百分点。郑州和上海的批发市场做到“逢车必检”,不放过不安全的农产品;江苏、浙江、山东等地拓展工作范围,把县级以下批发市场也纳入监管范围。  高毒农药的收缴和销毁是国务院对农产品专项整治提出的硬任务,是重点也是难点。为加强农药尤其是高毒农药的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其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07年10月22日,覆盖全国农业部门的农药监管信息共享、联查联办、协查共管的信息网络———全国农药监督管理网络联动系统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上,农业部还通报了已吊销的8个假劣农药产品登记证名单、近期发现的10个生产假劣农药的非法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名单和18个在近3年全国大抽查中被抽产品全都合格的农药生产企业,发布了29个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名单,江苏南通江山农药有限公司代表18个农药生产企业宣读了《诚信经营倡议书》。  湖南以整治为契机,加大高毒农药整治力度。实行农资经营许可制度,工商部门在办理农资经营执照时,要求业主提供农业部门出具的确认函,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对申请企业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确保经营秩序规范;推行诚信经营和连锁经营,构建现代经营网络,确保了放心农资到村入户;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查制度,省财政拿出70万元专项资金,在全省开展了两次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全省集中行动,对高毒农药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收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287.9吨,并全部集中销毁。  正是因为全国31个省区市都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销毁了收缴的高毒农药,啃下了这块最难啃的硬骨头,才保证了农产品专项整治12个目标的如期完成,我国的农产品质量整体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农业部2007年12月28日公布,蔬菜中农药残留、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污染检测合格率,分别比整治前提高了2.1、0.7、0.3、0.9和1.8个百分点。  巩固篇  专项整治会不会像一阵风过后回到原有的轨道?存在这种疑问的人不在少数。专项整治只是非常时期的一种危机应急处理手段,要保证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就必须靠法律靠制度。吴仪副总理在浙江召开的第一次现场会上指出,“这次专项整治决不是一阵风,而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山东召开的第二次现场会上,吴仪反复强调,“必须坚持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深入。抓巩固,就是要把取得的成果巩固下来,把好的做法坚持下去,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在4个月的整治行动中,从农业部到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整治为契机,出台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制度。  2007年12月19日,针对当前农药登记管理中存在的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3个突出问题,农业部对现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就农药标签管理、农药名称和产品成分含量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此前,12月8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3个农业部令,发布了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的公告。12月12日,农业部又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的2个公告。  12月20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08年1月12日起实施。其间,农业部还起草完善了《农产品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指导意见》等6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在行动,各省区市在行动。2007年10月15日,河北省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举报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报人最多可获1万元奖金;为遏制水产品污染,2007年10月10日,辽宁省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地方性水产品质量安全政府规章———《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吉林在全省选派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深入企业、基地、市场,督查指导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建立起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管得着、落得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江苏在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和农产品“身份证”制度,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有可操作性”的原则,以“四个率先标识”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率先标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率先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率先标识,农产品现代营销业态率先标识为重点,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甘肃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并将在全省14个市州的每个县区逐步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站,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4个月的专项整治转瞬即逝,但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已深入人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是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已牢固树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资经营者协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等市场主体的行业自律行为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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