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饲料卫生标准》发布,看看修改了哪些内容?

10月14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修订后的《饲料卫生标准》正式发布,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饲料卫生标准》的首个及现行版本

《饲料卫生标准》是饲料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饲料标签》并列为两大基础性标准,是饲料企业必须遵守的硬性制度。

《饲料卫生标准》是对污染物或内生毒素的控制,与《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的限量有本质的不同。

《饲料卫生标准》是我国饲料工业标准体系的基石,是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是衡量和控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尺度。

《饲料卫生标准》至今只更新过2次:

1991年7月16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首次颁布,1992年4月1日起实施。

现行版本是第2版,由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发布,并将于2018年5月1日作废,GB13078-2001及其第1号修改单,还包括4个系列标准:

  •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亚硝酸盐允许量》(GB13078.1-2006);
  •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的允许量》(13078.2-2006);
  • 《配合饲料中脱氧雪服镰刀菌烯醇的允许量》(GB13078.3-2007);
  •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允许量》(GB21693-2008)。

新版《饲料卫生标准》的改版缘由

从《饲料卫生标准》的版本更改历史可以看出,此次对标准进行修订是必要进行的,自2001年以来,我国饲料行业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上出现的饲料添加剂企业和种类早已经较2001年翻了几番。

然而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饲料市场以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已经出现品牌混乱的现状,各家企业纷纷在市场上打出自己的品牌和产品。面对市场上令人眼花缭乱的产品,养殖户并没有可行的衡量判断标准,只能凭借经验与运气选购产品。

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饲料质量安全工作,2011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农业部全面梳理修订饲料管理规章,对饲料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适应行业管理新要求,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充分借鉴国外法规、标准和饲料企业内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行业监测数据、企业检测数据,运用风险评估手段历时5年完成了《饲料卫生标准》修订工作。

据悉,新版《饲料卫生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坚持贯彻“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以无机污染物、真菌毒素等为重点,全面规定了各类有毒有害污染物在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为从源头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再加一道“新保险”,标志着我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进入了更加严格的新阶段。

新版《饲料卫生标准》改了什么?

新版《饲料卫生标准》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❶ 增加了污染物项目,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项目增至无机污染物、天然植物毒素、真菌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和微生物等5类24个,涵盖技术指标164个,其中80%达到全球最严的欧盟标准水平;

❷ 扩大了适用饲料种类,对饲料原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配合饲料实现全覆盖;

❸ 细化了各项目在不同饲料原料以及不同动物类别和不同生长阶段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修改或增补限量值达百余个;

❹ 结合检测技术的进步,增加和修改了部分项目的检测方法。特别是新标准修改了总砷的限量,删除了原标准对胂制剂的例外性规定,杜绝了胂制剂在饲料中的添加和使用。

其中,5类24个污染物项目有:

无机污染物(7个)

总砷、铅、汞、镉 、铬、氟、亚硝酸盐

真菌毒素(6个)

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T-2毒素、伏马毒素(B1+B2)

天然植物毒素(4个)

氰化物、游离棉酚、异硫氰酸酯、恶唑烷硫酮

有机氯污染物(4个)

多氯联苯、六六六、滴滴涕、六氯苯

微生物污染物(3个)

霉菌总数、细菌总数、沙门氏菌

来源: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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