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兽医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兽医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兽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我部决定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从兽医法律制度、机构设置、工作机制、人员队伍和条件保障建设等方面,认真总结《意见》实施以来本地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最新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下一步全面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议。
二、提交报告
在全面总结基础上,提交总结报告。报告要真实反映本地区实际情况,把问题搞准、搞透,应提出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建议。请于4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将评估报告报送农业部兽医局。
联 系 人:翟海华 万强
联系电话:010-59193371 59191691(传真)
电子邮箱:syjyz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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