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同意部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名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同意部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的规定,经审查,河北兴龙粮食生化有限公司等37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同意予以更名。

 

附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名企业名单

农业部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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