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兽药生产企业丢证书撤批号 不法=严罚!

农业部加强兽药质量监管 严厉处罚8家兽药生产企业

    近日,记者从农业部获悉,经地方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河南盛福隆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新乡柏杨牧业有限公司柏兰制药分公司、四川禾迪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吉亨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莱邦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永宁兽药研制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玉林桂南兽药厂等7家企业,存在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在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以及生产的兽药质量不符合规定等一种或多种违法行为;广西灵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样品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作出决定,吊销上述7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其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收回《兽药GMP证书》,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撤销广西灵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取得的氟苯尼考粉等16个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下一步,农业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兽药质量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一是进一步强化兽药监督执法。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让假劣兽药无处藏身。对兽药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要求、从重处罚。二是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残留监控。要求各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从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推进兽药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制度,有效解决兽药产品“来自哪里,是谁生产的”问题,更好地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营造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氛围环境,督促引导兽药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科学使用,合力把好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投入品质量关。

原创文章,作者:EditorD,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40813

(0)
EditorDEditorD
上一篇 2015年4月13日 下午3:07
下一篇 2015年4月14日 上午11:38

相关推荐

  • 农业农村部要求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新修订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5月15日实施。为切实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保障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工作…

    政策 2021年4月1日
  •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农办牧[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做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2020年7月24日
  • 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发布

    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3号》,即《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已于农业农村部2020年4月2日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已经农业农村部2020年4月2日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韩长赋 20…

    2020年4月29日
  • 两部门要求切实解决家禽水产业“卖难”等问题,鼓励地方临时收储禽肉水产品等

    为大力支持禽肉水产品等扩大生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多措并举促进禽肉水产品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的通知》(全文附后)。 《通知》明确,要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影响,切实解决当前家禽水产业面临的“卖难”、产品积压等问题,加快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提高规模养殖现代化水平,完善屠宰加工冷链配送等配套能力,推动全…

    2020年3月26日
  •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卫生健康委,各直属海关,林草局,中国科学院各相关研究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推进国家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

    2020年2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64号

    批准山东农业大学等42家单位申报的鸡马立克氏病基因缺失活疫苗(SC9-1株)等10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2019年4月22日
  • 2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等指标

    2019年1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9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0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惠万…

    2019年1月18日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安管理局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2月3日发布,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安管理局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12月3日
  • 西藏——黑龙江开展生猪产品产销对接

    11月26-28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农牧厅和部分猪肉经销企业代表来黑龙江省开展生猪产品产销对接考察活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组织省内部分大型屠宰、肉类企业与来访客人举行对接座谈。 座谈会上,两省对生猪产品产销、肉品供应和近期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如何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和肉品供应进行深入探讨。 西藏自治区方面表示,西…

    2018年12月3日
  • 河南省:12月1日起 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

      11月27日,河南日报记者从省畜牧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跨省和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申请备案时,应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未配备的将不予备案。   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和管控,有利于阻断疫病传播途径,防范疫情跨区域传播。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12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监管。跨省和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申请备…

    2018年12月3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