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10日00:00至2010年7月24日24:00。
二、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点击“下一步”后,将默认为同意须知内所列相关条款。考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重要提示:请确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三、考生网报时,电脑应与互联网相连接,并且装有网络浏览器(建议使用IE7/8浏览器),推荐显示分辨率为1024×768,考生须使用简体中文操作系统半角输入法输入汉字和数字。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考生应于其选定的预约时间到报名确认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
五、考生应根据省级财政、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形式由各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或农业厅(委)向辖区内考生发布。
六、考生需牢记网报号,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
重要提示:请牢记个人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与他人分享您的密码可能导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报名信息被篡改或损坏。
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报名确认的地点,并且预约报名确认的时间。考生应在该时间内到本人选定的地市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有前款规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校证明1式2份(格式证明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学校院校证明材料);
八、报名确认环节也是报名资格初审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核查考生材料、信息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的,收取考试费用。
(2)工作人员打印考生《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由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再打印2份,考生签字确认,第一次打印的《报名表》由考生留存,完成报名确认。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和为考生报名舞弊提供方便或知情不报的考务工作人员,将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如对网上报名有疑问的,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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