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关于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我省秋季气候变化大,极端天气多,动物群体的抵抗力降低,而且又是候鸟迁徙和动物产品消费的高峰季节,极易引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当前我省的强制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地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强制免疫任务,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要大力推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等新型疫苗,开展强制免疫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将免疫效果作为考核免疫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确保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同时,要组织开展对鸡新城疫进行全面免疫,并继续做好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二、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地要前移关口,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疫病和易感动物品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疫情测报站,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方案,有针对性地增加监测的频次和数量,加强动物疫情风险分析和评估,并在11月中旬前完成一次全省性的集中监测工作;要积极推进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林业部门要针对候鸟迁徙的规律,切实加强野鸟等野生动物的观察和监测,及时掌握陆生野生动物疫病动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防止甲型HIN1、非洲猪瘟等境外疫情传入。卫生部门要做好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全面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措施。
三、严格检疫监管。各地要依法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切实做到“三必检一必查”,即动物离开饲养场必检、动物进入屠宰场必检、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必检,进入屠宰场的动物标识必查。要加强省际防堵工作,对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依法进行严格查验,严把准调证明和检疫证明关,严防省外疫情传入。工商、经贸、农业、卫生、质监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建立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加强大中城市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关键场所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即对病死猪一律不准屠杀,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食用,对死猪必须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就地消毒深埋)。
四、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各地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要严格举报疫情核查工作,完善动物疫情确认和处置程序,确保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并建立应急准备金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采取边采集病料样品送检,边落实隔离、封锁、扑杀、消毒等措施,果断地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同时要及时落实补偿资金等善后工作,解除群众的疑虑,避免给疫情处置带来后遗症和负面影响。
五、加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对因组织不力、资金不落实、免疫密度和效果不达标、疫情报告不及时等造成重大疫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防控工作保障,依法将各项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秋防期间市、县、乡(镇)三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并积极组织并发挥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作用。要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严格实施疫苗冷链配送,确保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要继续执行防控工作督查制度,适时组织监察、效能、财政、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对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省里将由省农业厅牵头组织重点抽查。要建立防控工作激励机制,对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表现突出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予以表彰奖励。

原创文章,作者:EditorD,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2219

(0)
EditorDEditorD订阅者
上一篇 2010年9月27日
下一篇 2010年9月27日

相关推荐

  • 农业部关于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文件 农市发[2007]7号 农业部关于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批发市场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资讯 2007年4月6日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号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农业部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部长 孙政才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保证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

    资讯 2007年4月12日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已经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第1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资讯 2007年7月28日
  • 为养殖企业减排增效支招

    要破解养殖场污染环境难题之前还必须解决一个总体性的严峻问题,即饲料中违禁添加药物、代谢调节剂和超量添加重金属微量元素的问题。众所周知,饲料中违禁添加药物、代谢调节剂和超量添加重金属微量元素,其中很多成分、元素在环境中是无法降解的,它会残留在水(地表水甚至危及地下水)、土壤中,再通过植物、动物生产的物品殃及人类生存安全。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切实的解决,那么所有…

    资讯 2007年11月13日
  • 哪些动物个体不宜接种疫苗?

    动物的抵抗疾病的能力与许多因素有关,包括动物品种、遗传因素、营养状况、年龄、性别、免疫接种、环境因素、个体差异等。对于正常健康的动物来说,能够阻止大部分非传染性病原的侵袭,维持正常的生理状态。但在动物的抵抗力低下时,一些条件性病原菌的致病力相对较强,就会引起动物发病,在临床上表现出相应症状和病理变化。总之,动物个体的抵抗力大于病原的致病力,肌体就处于健康状态…

    资讯 2007年11月13日
  • 各级政府负有“统一领导”的责任

    新的《动物防疫法》正是针对新形势、新阶段下,进行动物防疫的法律保障。文件中明确提出:“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明确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等。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既是努力目标,又是具有实实在在内涵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最能体现《动物防疫法》新的内容主要反映在政府的责任方面。《动物防疫法…

    资讯 2007年11月14日
  • 潜藏巨大散毒隐患

    由于自家苗在制备过程中不能对病毒进行彻底的灭活,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导致病原体的进一步传播,使传染原扩大。自家苗中未灭活的细菌或病毒达到一定数量,就可能造成这些病原体在动物群中的流行,而且这种流行属于人工感染后的流行,病原体的致病力比自然感染时更强,也更难以控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自家苗灭活不全的另一个最大害处,就是导致猪群产生免疫耐受。低剂量的病毒感染是…

    资讯 2007年11月14日
  • “和谐养殖”新理念

    地球上没有任何一种生物单独地生存于非生物环境中,它总是程度不同地受到周围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影响。不同生物既有共同的环境,而又互为环境。对某一特定的生物来说,周围这些对它产生影响的生物便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一方面生物在物质上互济互补和共存共荣,既有相依为命的共生关系、互惠互利的种内关系,还有更多的互不伤害的共栖关系。另一方面生态系统中还存在着互相排斥和制约…

    资讯 2007年11月14日
  • 奶牛疾病预防的误区:“本末倒置”

    90%以上的常见病都是由于营养与饲养管理不当所造成。其中,由于营养平衡被忽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要达到营养平衡和科学管理,所必需增加的支出并不多,但由此获得的回报却十分巨大。专家指出,在广大农村养殖户和小型奶牛场,对奶牛常见病、多发病的问题却都重治疗而忽视预防,因而造成直接和间接的巨大经济损失。经常可见推广科学饲养管理技术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疾病治疗培训…

    资讯 2007年11月14日
  • 堵住源于动物营养方面安全的隐患

    畜产品质量安全,简单的说就是畜产品的质量有安全保证,食用后不会引起急性、慢性中毒或引发疾病,不会对人类健康和生命构成直接或潜在的损害、危害或威胁。畜产品的安全涉及面很广,包括饲料的原料和加工、畜禽的饲养、屠宰、加工、贮藏等全过程。其中的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引发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笔者就动物营养方面带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从各个危险点如饲料原料…

    资讯 2007年12月14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中国动物保健》杂志投稿邮箱:zgdwbj@163.com。如果您浏览到页面信息存在问题,请将该页的链接发送至publisher@zgdwbj.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