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陷入了“食”面埋伏,凸显了监管体制的缺陷,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了百姓的嘱目,政府的重视。对食品安全建立起一套“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流程,形成一整套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也迫在眉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前,虽然通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工作,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农产品国际贸易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质量安全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贸易争端的主要原因,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借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填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从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法可依,依法科学的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为可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我市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科学高效的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路子,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依法明确一个归口管理机构、综合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全面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所、站)的协调工作。
2 搞好宣传,争取政府支持,办公及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以后,我们面向政府、面向社会、面向广大消费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全社会都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员。2005年我们争取省投资金113.5万元,争取市政府投资50元全部用于畜产品检测中心的筹建工作,并将检验检测及办公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这就为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证,由此,我市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启动。
3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制度,加强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管
3.1 依法落实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1.1创建畜牧标准化饲养小区 按照河北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标准,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具体指导,从兽药、饲料、养殖环境、生产记录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努力解决饲养环境卫生状况差、畜禽种类来源复杂、饲养管理水平低下、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差、动物饲养档案空白等问题,加强监管,帮助企业上档次、上规模、创名牌。我市现已有71家企业通过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认定畜禽数量达到1550多万头。 3.1.2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调动各养殖和加工企业的积极性,使其认识到无公害畜产品的市场潜力,使其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引导其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相关规定,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按无公害标准进行生产,严格遵守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停药期,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从而大大提高了我市畜禽养殖生产水平,同时争创自己的品牌,提高了我市产品在京津沪等地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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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文刊于本杂志2013年1月刊,可从知网下载或向本刊订阅。
原创文章,作者:刘 少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