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建设越来越畅通,极大地方便了流通,促进了经济发展。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速度和流通量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大,随之而来就出现了动物防疫监督的问题。违法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现象逐渐增多,动物疫病传播的隐患越来越大,影响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就如何搞好流通环节动物及其产品的防检疫和监督工作,严格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促进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维护人类的身体健康进行一下探讨。
一、流通环节动物防检疫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执法效果。国家农业部制定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立,同时报农业部备案。”实践中看各地设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都是在省界边境间设立的,对于省内县与县之间、县与市之间,没有设立检查站。当前,由于公路建设辉煌,公路畅通无堵,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个公路畅通无阻的有利条件,见利忘义,逃避检疫收费这一关,装载着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随意运输;更有甚者拉运病死动物,给动物疫病的传播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着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2、防疫监督不到位,依法管理不规范。由于县与县、县与市之间和县市内均没有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致使流通环节的防疫监督检查难以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有拦截车辆的职权,即使发现拉运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车辆也无法拦截检查。对于即将运输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在起运前依法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不能及时的进入现场对即将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也缺乏养殖环节的防疫监督检查和管理,平时也没有经常深入饲养场户进行防疫监督检查,没有掌握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即将流通的情况。 3、检疫不规范不到位,动物疫病存在传播的危险。《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实践中发现,动物或动物产品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动物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不能自觉依法执行报检制度,不及时按照规定进行适时报检。同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由于人员少、交通工具不足和动物养殖场户多而分散等原因,致使不能适时检疫动物,从而使一些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随意流通,给动物疫病的传播带来了很大的危险。
…………
…………
本文全文刊于本杂志2013年2月刊,可从知网下载或向本刊订阅。
原创文章,作者:刘 少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