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一些想法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动物疫情的传入和传播已成为制约畜牧业发展、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和阻碍动物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国家和社会对动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现有检疫工作进行认真调研,推动检疫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提出了以下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完善北京市官方兽医工作体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促进北京市动物检疫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疫安全。完善以“两级四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格局为基础的官方兽医工作体系,建立以执业兽医、镇(乡)村兽医、院企兽医等多元辅助支撑下的官方兽医工作制度,使动物检疫工作与国际接轨,最终建立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官方兽医工作体系,实现设施现代化、工作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机制科学化和人员专业化的目标。同时完善“四单一证一标识”的产地检疫制度,即“记录单、免疫单、检验单、报告单,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进一步严格产地检疫“三结合”,即“出证与动物临床检查报告书相结合,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产地检疫与检查畜禽养殖档案相结合”,使产地检疫工作更加合法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深化动物卫生诚信责任体系建设工作,提高社会认可程度。
  (一)建设诚信责任约定体系,曝光失信行为。在监督机构与监管对象之间、监督对象上下游之间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和协议书等文书,建立诚信责任约定关系。并将诚信责任约定体系建设与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教育和宣传相结合,强化企业自身诚信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增强行业诚信自律基础,营造诚信环境。同时依靠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对失信单位的行为进行曝光,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布查办结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强化行业公关,提高社会认可程度。充分利用一切媒体和手段,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自上而下,广泛深入地开展行业宣传。做好行业形象策划,宣传行业英模,彰显行业精神。建立动物防疫监督110联动快速反应体制,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种违法活动,保障群众的权益。协调与工商、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讲求大局,密切配合。谨慎稳妥地进行检疫承诺,对依现有检疫规程能够检出的病种名录进行承诺。让更多的人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支持动物检疫人员进而提升检疫人员的社会地位,提高行业的社会认可程度,优化检疫执法环境,更好地为公共卫生保好驾,为畜牧业发展护好航。  (三)灵活多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产地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与学习科学发展观有机的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抓主抓重做好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形式多变、内容丰富的方式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产地检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二是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动物防疫法》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把产地检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任期工作计划。
  三、规范中介服务,设立许可,加强培训及监管。
  目前的畜禽养殖户由于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分布过散,出栏时间不统一,畜禽经纪人经常多家收购,再拼车、凑车,而且一般在动物装车后再报检,致使检疫难度加大。针对此种现象,建议面向养殖企业、养殖户、畜禽经纪人宣传,采取科技下乡、蹲点包片等形式,宣传科学饲养、安全用药、强制免疫、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等知识,宣传防疫法规,产品标识、准入制度、监测制度,使其学法、懂法、守法,努力营造依法饲养、贩卖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强中介服务的定期整顿规范,促其依法从业,实行畜禽交易中介服务许可制度,凭证从业服务。首先要制定和完善畜禽经纪人管理法规,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维护产地检疫秩序。其次是对经纪人定期集中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以提高法制观念,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接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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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文刊于本杂志2012年12月刊,可从知网下载或向本刊订阅。

原创文章,作者:刘 少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gdwbj.com/archives/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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