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合肥市畜牧水产局、财政局下发了《2008年新建种猪场、养猪场(小区)奖补办法》,规定对2007年以后新建并于2008年竣工的种猪场、养猪场(小区)给予奖补。
据介绍,该办法奖补标准为:符合奖补、验收条件的,原种猪场奖补资金200万元,祖代猪场奖补资金100万元,存栏2000头以上规模父母代种猪场奖补资金100万元,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小区)奖补资金50万元。
来源: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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